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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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民中學肄業之學生,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入學條件者,得轉學預校國中部相當年級就讀。
- 2.高級中學肄業之學生,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入學條件者,得轉學預校高中部相當年級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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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這個問題並未提到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第 9 條,所以無法提供逐條釋義和範例。
-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條文
- 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第 4 條條文
- 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第 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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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