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裝備保養修護辦法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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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檢查係各級主官 (管) 之職責,藉以了解其所屬裝備之妥善程度與保養修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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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國軍中的裝備檢查,根據國軍裝備保養修護辦法第 24 條,這是各級主官(管)的職責之一,目的在於了解所屬裝備的妥善程度和保養修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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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