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不動產管理規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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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單位對於所使用之軍用不動產負有直接維護之責,遇有侵害權益之情事,應即依法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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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用不動產管理規則第8條,使用單位對於所使用的軍用不動產有直接維護的責任。如果發生侵害權益的情況,使用單位應立即依法制止。根據相關資料,例如「國軍戰備設施重點防護標準與配置依據」中提到,軍用不動產的維護包括保護設施的安全、完整性和可靠性,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進入或使用。此外,根據「國軍基地管理法」,管理使用單位應負責維持基地的安全和秩序,並保護所使用的軍用不動產的權益。因此,根據以上資料,軍用不動產的使用單位有責任依法制止任何侵害權益的行為。
- 不動產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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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