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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使用軍圖單位,應指定專人保管,屬於機密軍圖,應視同機密文件貯存處理,如有遺失、被盜攝影或複 (影) 印,該單位主官及經管人員應分別按機密等級及當時情節輕重,由各單位依「國軍官兵 (聘雇人員) 洩密違規懲處標準表」懲處後,申請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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