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領用或請購得非機密性軍圖,應視同情報資料,妥為保管,如疏忽而遺失者,由各單位視情節輕重,按懲罰標準規定如附表 (十一) ,予以行政處分後,再按規定申請註銷。
根據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 36 條,凡領用或請購得非機密性軍圖,應視同情報資料,必須妥善保管。如果因疏忽而遺失,則根據懲罰標準規定(附表十一),單位可以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行政處分,之後再按規定申請註銷。這條法條的目的是保護軍圖的機密性質,並確保其不會落入外界的非法使用或外流。根據以上資料,凡領用或請購得非機密性軍圖的軍事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定期檢查軍圖的存放情況,並在遺失時進行相應的行政處分。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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