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軍圖之處理程序,如附表 (十四) ,並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部隊輪調時,應將所有原責任地區之軍圖填具軍圖移交單,格式如附表 (十五) ,隨防務而移交予接防部隊,並會銜呈報其上級帳卡管制單位之補給 (後勤) 部門審核轉帳,如無接防部隊則繳回就近圖庫、站。 二、單位併編時,應將所領軍圖移交新單位,或送繳就近圖庫、站。 三、各單位主官調動時,應將接收或領用之軍圖,列入移交。 四、使用單位存有不適用之軍圖,應區分為堪用圖及廢舊圖,填具「廢舊軍圖繳庫單」或「堪用軍圖繳庫單」,送繳就近圖庫站。 五、不適用軍圖移交、註銷及繳庫,均應填一式四份表格,由繳交單位隨同軍圖送交接收單位。交接完畢後,各以一份自存,餘三份送各有關管制單位除帳存查。管制單位根據軍圖移交單廢圖繳庫單或堪用圖繳庫單,分別辦理除帳或轉帳。
根據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42條,以下是對該法條的逐條釋義: 一、部隊輪調時,應將原責任地區的軍圖填寫軍圖移交單,並交給接防部隊。如果有接防部隊,則需要呈報上級帳卡管制單位的補給部門進行審核轉帳。如果沒有接防部隊,則將軍圖繳回附近的圖庫或站。 二、單位併編時,應將所領軍圖移交給新的單位,或者送至附近的圖庫或站。 三、單位主官調動時,應將接收或領用的軍圖列入移交。 四、如果使用單位存有不適用的軍圖,應分成堪用圖和廢舊圖,並填寫相應的「廢舊軍圖繳庫單」或「堪用軍圖繳庫單」,送交附近的圖庫或站。 五、不適用的軍圖移交、註銷及繳庫,需要填寫四份表格,由繳交單位隨同軍圖一起送給接收單位。交接完成後,各單位保留一份,其餘三份送給相關的帳戶管理單位進行存查。帳戶管理單位根據軍圖移交單、廢圖繳庫單或堪用圖繳庫單,分別辦理除帳或轉帳。 參考資料:「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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