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軍圖,包括堪用與不堪用二種,其區分如左: 一、凡尚無新版次之軍圖,或未出版標準圖地區之臨時圖,未破損而尚堪使用者,均列為堪用圖。 二、已有新版次替代之舊版次圖,或經命令作廢圖,或破損不堪使用者,均列為不堪用圖。
根據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 41 條,該條款規定了堪用軍圖和不堪用軍圖的區分標準。一、堪用圖指的是尚未有新版次的軍圖,或者是尚未出版標準圖地區的臨時圖,且仍能使用的圖表。二、不堪用圖則是指已有新版次替代的舊版次圖,或者是經命令作廢的圖表,或者是因破損而無法使用的圖表。具體依據條文的規定,可以舉出一個例子:如果一張軍圖已經出版了新的版本,那麼舊版的軍圖就會被列為不堪用圖。這個法規可以在《中華民國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中找到,該法規的最新版本是根據最近的修訂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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