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部隊如遇戰況緊急,所存軍圖無法保留時,應即報告當地最高指揮官核准後,會同政戰人員就地焚燬,並報原發圖機關註銷。
根據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44條,當作戰部隊遇到戰況緊急、無法保留軍圖時,應立即向當地最高指揮官報告,并經其核准后,在政戰人員的陪同下,在原地焚燬軍圖,並向原發圖機關報告註銷。 參考資料: - 國防部「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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