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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 47 條

各單位領用之空圖、海圖如無需使用時,應先列冊二份,格式如附表 (十六) ,報繳註銷,如空軍單位繳銷時,應備函連同舊圖逕送空軍總部除帳。 海、空軍圖庫站收繳之破舊不堪用地圖,分別由各圖庫站報由海空圖管制單位准後,自行作廢圖監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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