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 (地) 圖分配依左列規定: 一、陸軍圖庫對接收新圖之分配,依已核定之軍圖需求量及配賦基準辦理。 二、核發地圖單位,於接到出廠地圖之目錄表通報後,應即考慮所屬單位任務,並檢討其存量,參照配賦標準及年度需求,訂定地圖分配計畫,交由補給單位辦理地圖分配,如無補給單位由情報部門執行。 三、軍圖分配應極力避免各級存有過多不適用地圖,以免影響行動,增加管理困難。各管制單位,應隨時瞭解其存量情形,適時調整分配,注意審核申請,力求節約,減少浪費。 四、作戰用圖之分配,由作戰計畫單位依據任務要求,衡量狀況,決定分配時機、對象、地點、種類、數量等,依本章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綿密策定分配計劃,呈報上級核定分配。 五、使用單位於接到地圖分配通知後,應於二個月內辦理領用手續,隨即轉發至最低階層,攜帶使用,並將舊版次圖彙繳就近圖庫、站。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60條規定了陸軍圖庫對新圖的分配辦法,根據已核定的軍圖需求量和配賦基準進行分配。 地圖分配計畫應根據接收出廠地圖的目錄表通報,考慮所屬單位的任務和存量,參照配賦標準和年度需求進行訂定,並由補給單位或情報部門執行分配。分配應避免存有過多不適用地圖,以免影響行動並增加管理困難。作戰用圖的分配由作戰計畫單位根據任務要求和狀況,決定分配時機、對象、地點、種類、數量等,並經上級核定分配。使用單位應在接到地圖分配通知後的兩個月內辦理領用手續,隨即轉發至最低階層使用,並將舊版次圖繳交到就近的圖庫或站。 根據資料內容,這項法規主要規定了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中陸軍圖庫對新圖的分配方式。根據已核定的軍圖需求量和配賦標準進行分配,分配計畫應根據任務和存量進行訂定。分配應避免存有過多不適用地圖,並且應注意審核申請,力求節約和減少浪費。作戰用圖的分配則由作戰計畫單位根據任務要求和狀況進行決定,并經過上級核定。使用單位應在接到地圖分配通知後的兩個月內辦理領用手續並轉發至最低階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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