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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 6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圖存量管制,分左列兩種: 一、補給管制-係指申請獲得及計畫需求,由情報部門負責。 二、儲存管制-係指各級領存保管轉發等之地圖管制,由補給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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