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管制單位,應設置軍圖存量卡,將所屬單位申請領入轉發註銷移交接收等軍圖,列入帳卡,以作儲存管制之依據,其帳卡格式及記載說明如第六節各條之規定。
根據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63條,儲存管制單位應該設置軍圖存量卡,將所屬單位申請領入、轉發、註銷、移交、接收等軍圖,列入帳卡,作為儲存管制的依據。帳卡的格式和記載細節則在該法的第六節中規定。在最新的資料中,並未找到與該法條相關的具體範例,因此無法提供該法條的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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