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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 6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儲存管制單位,應設置軍圖存量卡,將所屬單位申請領入轉發註銷移交接收等軍圖,列入帳卡,以作儲存管制之依據,其帳卡格式及記載說明如第六節各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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