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稱空圖包括: 一、二十五萬分一三軍聯戰圖。 二、五十萬分一地標航行圖。 三、五十萬分一戰術航行圖。 四、百萬分一作戰航行圖。 五、百萬分一世界航行圖。 六、百萬分一航線航行圖。 七、二百萬分一世界航行圖。 八、二百萬分一參考航行圖。 九、三百萬分一長距離航行圖。 十、五百萬分一環球及計畫航行圖。
根據所提到的資料,無法找到有關「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第 84 條的詳細內容。因此,無法進行逐條釋義。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