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品採購,如需送請專業機構檢驗者,應於合約中明訂。
根據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第 28 條的規定,如果軍品的採購需要送請專業機構進行檢驗,則應該在合約中明確規定。 範例參考資料: 依照中華民國國防部的文件「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第 28 條規定了在軍品採購中,如果需要對產品進行檢驗,必須在合約中明確規定。例如,某軍方採購了一款新型武器,根據該法規,合約書應該明確提到該武器需要送請專業機構進行性能測試和品質檢驗的事項。這樣可以確保軍品的品質與要求符合相關的標準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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