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關軍品採購辦法 第 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廠商交貨規格,較合約所訂規格要求標準為優,如對使用效能無不良影響者,應視同合格予以驗收。廠商交貨規格與合約所訂規格雖有差異,經鑑定係由於原訂規格之差誤,而非製造上之缺點,且能達到原計效能標準,經報由權責機關核准者,應予驗收。
廠商交貨規格,較合約所訂規格要求標準為優,如對使用效能無不良影響者,應視同合格予以驗收。廠商交貨規格與合約所訂規格雖有差異,經鑑定係由於原訂規格之差誤,而非製造上之缺點,且能達到原計效能標準,經報由權責機關核准者,應予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