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17

快速跳轉
  1. 1.主辦機關得就現有科技工業機構或其財產設施整建或擴建之需要,委託民間機構予以擴建、整建,並為營運;營運權於營運期間屆滿或委託經營契約終止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無償歸還主辦機關。
  2. 2.前項整建或擴建資金,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由民間機構負擔。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如下: 1. 根據這條規定,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可以委託民間機構進行現有設施的整建或擴建工作,並負責該設施的營運。在營運期間屆滿或委託經營契約終止後,除非契約另有規定,民間機構應無償將營運權歸還給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 2. 除非契約另有規定,整建或擴建所需的資金由民間機構承擔。 參考資料: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最新版本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第 17 條規定:「主辦機關得就現有科技工業機構或其財產設施整建或擴建之需要,委託民間機構予以擴建、整建,並為營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