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廣播電台設置與管理辦法 第 8 條
快速跳轉
軍用廣播電台試播時間,應以不妨礙其他電台之播放為原則,並應先報請國防部核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軍用廣播電台設置與管理辦法第8條,軍用廣播電台試播時間應以不妨礙其他電台播放為原則,並且必須先報請國防部核備。這意味著軍用廣播電台在進行試播時,需要確保不會干擾其他電台的正常播放。同時,軍用廣播電台在試播之前必須向國防部提出申請並獲得核備。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軍用廣播電台的試播活動能夠維持公平且無干擾的環境,同時也尊重其他電台的權益。目前沒有找到具體相關範例資料。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軍用廣播電台設置與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