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定型漁船檢查辦法 第 8 條
快速跳轉
定檢組得依需要派員至漁船建造地點實施檢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地區定型漁船檢查辦法第 8 條》,定檢組可以根據需要派員至漁船建造地點進行檢查。具體來說,這個規定意味著定檢組在執行職務時可以前往漁船建造地點,對漁船的建造過程進行檢查,以確保漁船的建造符合相關的法規和標準。舉例來說,如果有人檢舉某艘漁船在建造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定檢組可以根據這個法條的規定前往該漁船的建造地點,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臺灣地區定型漁船檢查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