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情通信及防情試話時間,每次以三分鐘為原則,不得佔線過久,影響警察本身通信業務。
臺灣地區公民營通信設施管制運用辦法第19條規定了防情通信及防情試話時間的限制。每次通信時間原則上以三分鐘為限,不得佔用線路太長時間,以免影響警察本身的通信業務。根據答案中的資料,我們無法確定這一法規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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