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 6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軍車行駛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三條規定之情形者,其駕駛軍(士)官記過一次至二次,士兵罰勤一日至二日,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6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