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軍人員薪餉發放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每月薪餉發放時,因未列入薪餉表冊或因查驗不符予以剔除等未及領取薪餉人員,由支薪單位另行造具薪餉表冊向財勤單位補領薪餉。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