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人員薪餉,自人事命令生效之日起發給。 初任、晉任、晉支或敘任官階,其薪餉自人事命令生效之日起,照初任、晉任、晉支或敘任之階級發給。
根據國軍人員薪餉發放辦法第 16 條,新進人員的薪餉自人事命令生效之日起發給。而初任、晉任、晉支或敘任官階的人員的薪餉則根據其相應的官階隨即生效之日起,按照該官階的薪餉發給。這表示不同官階的人員的薪餉會有所不同,且薪餉的發放時間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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