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人員除另有規定外,於停職期間發給薪俸之半數及主副食費之全數。
國軍人員薪餉發放辦法第19條規定,停職人員在停職期間,除非另有規定,應發給其薪俸的一半和主副食費的全部。根據這個規定,當一名國軍人員停職時,他們可以收到一半的薪俸和全部的主副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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