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帳務中心收到財勤單位退審案件之申復,經審查理由允當後,應填製「申復書」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三八) ,轉送審計機關結案。 申復案件經審計部再行退審時,比照前二條程序處理之。
根据提供的上下文,无法确定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112條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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