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預算分配單位辦理預算分配或追減,應設置「預算分配登記卡」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七) ,登記預算分配情形。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33條規定,各級預算分配單位在進行預算分配或追減時,應該設置「預算分配登記卡」,並登記預算分配情形。這意味著軍費預算的執行和分配單位必須記錄和追蹤預算的分配情況,以便進行監控和結報。 例如,假設某個軍費預算執行單位計劃分配100萬元給某個作戰單位,則根據第33條的要求,該執行單位應該在預算分配登記卡上登記這筆預算分配,包括金額、受益單位、日期等相關資訊。這樣,該單位可以隨時查閱登記卡來追蹤預算的分配情況,並確保預算按照計劃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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