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支用,係依據年度施政工作計畫與預算,在奉分配之預算額內,按法定程序支用而言。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34條規定,預算支用的範疇為依據年度施政工作計畫與預算,在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支用。具體的實施內容及規定,可參考最新修訂之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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