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違約罰款,應由主辦主計軍官按照歲入預算收入報繳作業規定,填製歲入預算收入憑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詳歲入預算收入報繳作業規定) 送財勤單位據以收繳。但在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之下違約,經上級機關核准免繳罰款者,免予收繳。
根據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49條,在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之下,違約罰款可以免除收繳,但需要經上級機關的核准。具體的免罰款規定及程序可以參考《歲入預算收入報繳作業規定》的相關規定和填寫表格。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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