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付之財勤單位,對簽證保付費款之支付,除按第七十二條有關規定詳加查核外,應檢查有關印鑑,並核對受款人所持之支用憑單與保付財勤單位寄送之支用憑單相符予以付款後,將「軍費委託保付預算支用紀錄單」寄還原保付之財勤單位核對存查。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第 79 條規定,受保付之財勤單位在支付簽證保付費款時,除了按照第七十二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詳細查核外,還應當檢查相關印鑑,並核對受款人所持的支用憑單與保付財勤單位寄送的支用憑單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的話就可以進行付款。付款後,該財勤單位還需將「軍費委託保付預算支用紀錄單」寄回原保付之財勤單位進行核對和存查。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國防部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最新修正日期:2021年4月12日)。 2. 中華民國國防部網站-軍事法規資料庫 ,https://www.mnd.gov.tw/News_Content.aspx?n=3583(存取日期:2021年10月10日)。 3. 陸軍防務說明會PPT簡報,https://ws.mnd.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hZG1pbmlzdHJhdG9yLzAvMTczNjAwMDAwLzgvZWRpdGVkX2RvYy8xOTEvZG93bmxvYWQvSU1BRzI4MzUuYXNoeD9JdGVtSWQ9Mjg4NzE3LTE1KS5wZGY%3d&n=5p2x5pqJ6YOo44CK5o6l6K2mX+S4reWulMK87KCc5aSn6aWBBU1TUE9OTklDRS5wZGY%3d(存取日期:2021年10月10日)。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