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派赴敵後工作官兵薪餉及其他待遇支給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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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奉准派赴敵後及已進入敵後工作之國軍軍官、士官、士兵 (以下簡稱奉派敵後官兵) ,在敵後執行任務,能淬勵盡職,無後顧之憂,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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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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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