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種類範圍準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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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軍編裝、軍事科技類之軍機範圍如左: 一、國軍編制、裝備及計畫之內容與實施狀況。 二、軍事整建計畫之內容及實施狀況。 三、軍事科技研發及各軍種建案武器系統發展計畫之內容、性能、規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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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機種類範圍準則第7條,軍機的範圍包括國軍編裝、軍事科技研發以及軍種建案武器系統的相關內容和實施狀況。具體來說,軍機的範圍包括國軍的編制、裝備和計畫,以及軍事整建計畫和軍事科技研發等方面的內容。這些軍機的範圍可以涵蓋軍事科技的研究和發展、各種武器系統的建案計劃、性能和規格資料等相關資訊。 參考資料: 《軍事機密保護相關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司法院發布日期:2018年1月24日)。 這份法規提供了有關軍事機密保護的相關資訊,其中包括對軍機範圍的解釋和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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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