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禁制品條例 第 14 條(違例之認定標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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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禁制品在中立國之進口數量,比較戰前三年之平均數量有顯著增加時,如有將該項禁制品運送至該中立國之意圖者,視為運向禁運區域或禁運對象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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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戰時禁制品條例第14條,當條件禁制品在中立國的進口數量與戰前三年的平均數量相比有顯著增加時,如果有意圖將該項禁制品運送至該中立國,則視為運向禁運區域或禁運對象的行為。根據參考資料,這項法規主要是為了防止在戰爭期間,禁制品被用於支持敵對國家或違反國際禁運措施。這項法規的適用範例可能是當中立國的進口數量突然增加,並且有證據顯示有人有意圖將禁制品運送至該中立國時,則可以根據此法規來認定其行為違法。
立法沿革 1 版
(0440520 制定)
條件禁制品在中立國之進口數量比較戰前三年之平均數量有顯著增加時,如有將該項禁制品運送至該中立國之意圖者,視為運向禁運區域或禁運對象之行為。
- 意圖名詞
(0440520 制定)
條件禁制品在中立國之進口數量比較戰前三年之平均數量有顯著增加時,如有將該項禁制品運送至該中立國之意圖者,視為運向禁運區域或禁運對象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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