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20

快速跳轉

眷舍分配,以一戶一舍為限,由軍種單位核定,其配偶擔任公教職已配有眷舍或補助貸款、購宅者,不得重配 (貸) ,凡申請配舍或價購眷、國宅及輔助貸款購宅者,均應填具保證書送核定單位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20條,眷舍分配的原則是以一戶一舍為限,由軍種單位核定。若申請人的配偶已經擁有眷舍或受補助貸款或購宅,則不得再次進行重配。此外,申請配舍或價購眷、國宅及輔助貸款購宅的申請人都應填寫保證書並提交核定單位備查。 參考資料: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2012 修正)第20條

  • 核定名詞
  • 具保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 20 條規定:「眷舍分配,以一戶一舍為限,由軍種單位核定,其配偶擔任公教職已配有眷舍或補助貸款、購宅者,不得重配…」(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