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3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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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職軍官自本條例公布日後於申請登記前死亡或失蹤者,準用第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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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對於自該條例公布日後申請登記前已經死亡或失蹤的無職軍官,應按照該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或第3項的規定辦理。該條例中的條文可參考法務部網站上的相關法規條文內容。
- 第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條文
-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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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