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退除役官兵農業生產輔導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農場生產大宗之農畜產品,應依市場需求訂定規格,輔導辦理契作,指導生產,並依標準規格嚴格實施品質管制,以重信譽。小量者各莊自行處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