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得依需要洽請學校依相關規定擬訂公開招生辦法,經報請教育部核定後,舉辦退除役官兵考試,就讀大專校院。
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實施辦法第16條,當輔導機構認為有需要時,可以與學校商談,制定公開招生辦法,並向教育部報請核定後,舉辦退除役官兵考試,讓他們有機會就讀大專校院。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協助退伍官兵順利進入大專院校就讀,讓他們有更好的教育機會。根據這條規定,輔導機構可以和學校合作,設立適當的招生辦法來進行招生,並且必須經過教育部的核定才能進行相關考試。這樣可以確保招生的公平性和學生的資格符合相應標準。例如,當教育部核定後,輔導機構可以舉辦退除役官兵考試,讓退伍官兵報名參加考試並經過適當的評估,以便他們可以適當地就讀大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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