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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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小兒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小兒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小兒之醫療及教學。 四、其他有關小兒科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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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的法規,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第8條明確列舉了小兒科掌理事項。根據該條款,小兒科的職責包括:一、對小兒科病人進行疾病檢查、診斷和治療;二、進行小兒科各種疾病的教學、研究和訓練;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對小兒進行醫療和教學;四、處理其他與小兒科醫療相關的事項。 以下是相關的參考資料: -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辦事細則:根據該院的辦事細則,小兒科的範疇包括了疾病檢查、診斷和治療,以及相關的教學、研究和訓練事項。 -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相關文件:該院的相關文件應包含有關小兒科醫療工作的具體細節和要求,例如對小兒科疾病的診斷和治療程序、相關人員的職責分工等。 根據以上參考資料,可以確定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小兒科在法規中的職責和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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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