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法警執行勤務獎懲標準實施要點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各法院法警長執行警衛及巡邏院宇,維護安全,認真負責,或提解戒護人犯全年無被劫或脫逃情事,深具勞績,而有具體事蹟者,得酌發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之獎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