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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懲戒委員會辦理律師懲戒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律師懲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受理律師懲戒事件,除依律師法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之規定外,依本注意事項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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