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辦理刑事案件頒發司法警察人員獎品實施要點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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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對於特殊重大刑事案件獎品之發給,為資表揚起見,得由臺灣高等法院報請司法院以院長名義頒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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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辦理刑事案件頒發司法警察人員獎品實施要點第 7 條,擬定了對於特殊重大刑事案件獎品的發給方式。根據該條款,為了表揚特殊重大刑事案件處理成果,臺灣高等法院可以報請司法院,由司法院院長以其名義頒發相應的獎品。該條款並未提及具體獎品的種類或內容。 參考資料: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審判庭工作手冊 司法院網站
- 刑事案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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