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套用院印刑事傳票少年法庭通知書管理要點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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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要點實施前已印製之套用院印傳票(含少年法庭通知書),應即依照本辦法有關之規定辦理補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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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面的資料,無法確認是否有與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套用院印刑事傳票少年法庭通知書管理要點第8條有關的資訊。
- 傳票名詞
- 少年名詞
- 通知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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