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套用院印刑事傳票少年法庭通知書管理要點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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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每次新印製套用院印傳票(含少年法庭通知書)後,應將印製張數、監印情形簽報院長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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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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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票名詞
- 少年名詞
- 通知書名詞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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