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懲戒法庭懲戒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六、除別有規定外,下列情形不得另立卷宗號數: (一)更正或補充裁判。 (二)程序中所為之聲請或聲明。 (三)停止審理程序及撤銷停止審理程序之案件。 (四)原懲戒法庭駁回上訴或抗告。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懲戒法院懲戒法庭懲戒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6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