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管理要點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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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值班、值勤、值日、值夜等工作性質與加班不同,其費用仍由各機關自行依照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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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管理要點第6條規定,值班、值勤、值日、值夜等工作性質與加班不同,其費用由各機關自行依照原規定辦理。根據這項規定,值班、值勤、值日、值夜所需支付的費用是由各機關自行訂定,並依據原有的規定進行辦理。由於這項規定是由各機關自行訂定,因此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或參考資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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