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定期公布請託關說司法案件者名單實施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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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貫徹審判獨立,避免違法不當之請託關說,以維護司法信譽,並提升司法公信力,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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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定期公布請託關說司法案件者名單實施要點第1條的目的是為了貫徹審判的獨立,避免發生違法或不當的請託關說行為,以維護司法的信譽並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根據此條,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應定期公布請託關說司法案件的人員名單,以加強透明度和監督,防止有關請託關說行為的不當情況發生。 參考資料:最新修正之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定期公布請託關說司法案件者名單實施要點
- 審判獨立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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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