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本院及所屬機關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對象為符合激勵辦法第四條之法官以外現職人員及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準用人員。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