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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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繫屬最高法院(下稱本院)時,應於卷面左上角登載收案日期。案件分案時,按年度、訴訟種類,依序編列卷宗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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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第2條的規定,當案件繫屬於最高法院時,應在案卷的左上角登記收案日期。在案件分案時,按照年度和訴訟種類依序編列卷宗號數。 參考資料可能為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但無法找到具體的最新資料來源。
- 繫屬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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