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院於協議前,應就與協議有關之事項,蒐集證據,並就賠償責任詳加分析、研究。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或就有關事項有特別知識者鑑定之。
最高法院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9條指出,在進行協議前,最高法院應蒐集與協議有關的證據,並對賠償責任進行詳細分析和研究。在必要時,最高法院可以洽請相關機構或專業人士進行鑑定。 這一條規定的參考資料可以是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或裁判書。根據我所知,有關國家賠償事件的資料在公開的法律資料庫中可能有所收錄,但具體的參考資料需要進一步查閱。由於我無法直接訪問資料庫,因此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範例。建議查閱相關法律資料庫或資源,以獲取更多相關資訊。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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