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財務收支審核及稽察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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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院為審核財務收支及稽察採購營繕工程,特設置最高法院財務收支審核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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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最高法院財務收支審核及稽察要點第2條規定了最高法院為審核財務收支及稽察採購營繕工程所設置的最高法院財務收支審核委員會。根據這項規定,本委員會負責審核最高法院的財務收支以及稽察採購營繕工程的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 最高法院財務收支審核及稽察要點(最高法院公報第1704期第2冊),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c4b90275-acea-407e-b4c7-a677cb67166f.pdf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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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