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22 條

二十二、上訴審訴訟事件,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報結之: (一)裁定駁回上訴:上訴之全部,經為駁回之裁定。 (二)撤回上訴:上訴之全部,經上訴人依法撤回,或有法定原因,而視為撤回其上訴。 (三)發回更審或移送:上訴之全部,經以判決廢棄原判決而將該事件發回原法院,或移送於其管轄法院。 (四)依行政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四第一項及第二項裁定移送最高行政法院。 (五)有第十九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情形之一。 (六)調解成立:依行政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案件上訴中移付調解成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律系教授所提供的資料,我無法找到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22條該法規的解釋與相關範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