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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十七、事件因分案錯誤或其他原因,不能依第一九點至第二六點之規定報結者,經報明院長准報「他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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